活動說明
居住新北市,115年起接受預防保健大腸癌、口腔癌、子宮頸癌、乳癌篩檢結果為異常並完成追蹤者,即可參加抽獎。
活動期間
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
| 抽獎日 | 獎項 | 數量 |
| 第一抽:11/16 | 3萬元黃金 | 3個 |
| 第二抽:11/23 | 3萬元黃金 | 3個 |
| 第三抽:11/30 | 3萬元黃金 | 3個 |
| 第四抽:12/7 | 3萬元黃金 | 6個 |
- 各抽均於抽獎次日起3日內公告於活動網站及衛生局FB。
- 抽獎資格名單將由衛生福利部口腔癌篩檢追蹤系統及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癌症篩檢與追蹤管理資訊整合系統下載,活動對象完成異常追蹤後即具有抽獎資格,並默認參加本活動。
- 本活動由臺灣癌症基金會使用專業抽獎程式隨機抽出得獎者,並邀請律師見證抽獎過程,以確保抽獎結果公平、公正。
- 得獎名單將於抽獎次日起3日內在活動網站、FB公布。
- 主辦單位將於抽獎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簡訊通知得獎者並公文至得獎者現居地址,無論獎項價值高低,得獎者皆須簽訂領獎文件,攜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公文所載領獎期限內至指定地點完成領獎事宜;考量得獎者若無法親自領獎得委託他人代領,為避免冒領,代理人代領時須附得獎者與代領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領獎委託書,逾期未完成者視為放棄資格,由候補名單遞補之。
- 依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1,000元(含),需依規定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獎項價值超過20,000元(含)以上,需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規定,得獎者須依獎項金額預先扣繳10%機會中獎所得稅,繳交後始可領獎,主辦單位將協助報稅及代扣稅金相關事宜。
- 在不影響得獎者權益原則下,主辦單位保留抽獎日期及行政流程更動權利。
-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 本活動所贈送之黃金,其價值皆依採購時之市場金價及採購條件為準,黃金市值之任何變動,無論上漲或下跌,均屬市場價格之正常波動,非主辦單位/協辦單位所得控制或預見之因素。故因黃金市場價格變動所產生之任何價值差異、損益等影響,均不構成主辦單位/協辦單位之責任,主辦單位/協辦單位亦不負相關賠償、補償或其他責任。
- 本活動獎品以實品為準。中獎者不得要求指定黃金之款式、規格,亦不得要求更換其他獎項、轉讓領獎資格、退費或折換現金。
- 得獎者應依領獎通知公文所載期限及指定地點辦理兌獎,並於領獎前備妥所需文件;實際領獎安排以公文通知為準。
- 領獎資料應完整且正確,並與得獎者本人身分相符。如資料不完整或有疑義,得獎者須於主辦單位通知期限內補正,以完成核對程序。
- 經查不符活動資格、提供不實資料,或未於指定期限內完成資料補正及領獎程序者,取消領獎資格,並由該次抽獎之備取名單依序遞補。
- 兌獎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活動資格核對、領獎作業、所得申報及相關行政作業使用。
- 如有相關問題,請聯繫財團法人台灣癌症基金會,電話:(02)8787-9907 分機220, 229。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8:00(12:30–13:30為午休時間)。
其他相關問題請聯繫:
財團法人台灣癌症基金會 / (02)8787-9907 分機220, 229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8:00(12:30–13:30為午休時間)。